負責人勞保、健保和勞退規定有看沒有懂嗎?成立公司後都會面臨一個最現實的問題,那就是一人公司負責人勞健保的相關規定。通常我們都是受僱於人的勞工不用擔心這些問題,但若成立了公司創業當老闆,勞健保問題就要自己搞定了。本篇帶您了解負責人勞健保權益,小心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公司負責人勞保規定
負責人勞保規定依照公司員工數可分為3種情況,且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負責人為自願投保對象,除了自行注意投保規定外,還要為受僱員工申請勞健保、就業保險和勞退,關於負責人健保和勞退的部分會在下一段落做說明。公司負責人勞保情形受以下相關法規規定:
負責人勞保|公司只有1人
依照勞保局規定的投保單位說明,未僱用員工之事業負責人(一人公司),尚不得成立投保單位單獨辦理加保,但可於其他受僱公司或職業工會加保。
負責人勞保|公司員工數在5人以下(1人~4人)
勞動部解釋,負責人可自願參加勞保,但應為所屬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同時,在2022年5日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上路後,即便5人以下的公司屬於自願加保,但仍必須要幫勞工申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負責人勞保|公司員工數在5人以上
負責人受法規規定需設立投保單位,可於公司內投保勞保,員工則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加保。
若以上內容涉及法規太過艱澀,可以參照表格來了解負責人勞保應如何投保:
公司類型 | 負責人投保說明 |
負責人1人小公司 | 不可單獨成立投保單位,只能於職業工會或其他受僱公司投保 |
1人~4人員工小公司 | 負責人為自願加保對象,因此負責人不一定要與員工投保於同一單位。 可依照負責人意願設置投保單位:
在2022年5月1日後,5人以下的小公司不論意願為何,雇主都應該幫勞工申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
5人以上員工公司 | 負責人須於公司內投保,且不得低於員工投保金額,或以最高薪資投保金額申報,並幫所有員工加保 |
【2024年勞災險重要提醒】:2022年4月29日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適用的範圍為所有勞工,因此不論公司人數是否超過5人,雇主都應該替勞工申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且應該在到職日當天就開始計算。詳情可參考: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納保範圍之強制納保對象。
公司負責人健保規定
健保署人員投保申辦規定表示,凡是在臺設有戶籍的民眾,都應該從設籍滿6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保,若為公司負責人,則會強制設立投保單位,為自己、員工及眷屬進行投保,但也可以於主要工作的受僱公司加保,可是千萬不能投保於區公所、工會或以眷屬身分掛保於家人之下。而負責人健保規定和投保金額,也可依照員工數分為以下3種情形:
負責人健保|公司只有 1 人
未僱用有酬人員之自營業主應自行舉證投保金額,最低金額則依分級表第6級(112年1月1日起為33,300元)為限。
負責人健保|公司員工數在5人以下
僱用員工數未滿5人(1人~4人)之公司負責人,應按投保金額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而自行舉證者金額不可低於36,300元或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
負責人健保|公司員工數在5人以上
公司員工數達5人(含)以上之公司負責人,應按投保金額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自行舉證者金額不可低於45,800元或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
公司負責人勞退規定
按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規定,公司負責人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但可以自願提繳6%薪資,為自己退休做準備。而受僱於公司的勞工,個人最高可以自願提繳6%薪資,加上強制由公司負擔的6%,也就是總共會有薪資的12%提撥進個人退休專戶中。
負責人勞保投保在工會和公司的差異
負責人投保於工會
需找與營業事業相符的工會進行加保,若所在縣市沒有相關工會則必須於鄰近工會加保,並負擔工會的年費和會費,再依照職業工會投保規定負擔60%的保費。但好處是可以累積勞保年資,且年資越久其勞退和勞保的保障越多。
負責人投保於公司
加保事宜較為方便,可按照員工人數選擇是否成立投保單位,再利用網路服務平臺和工商憑證在家申請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或是填寫勞保、勞退和健保三合一表格,讓負責人和員工加保更便利。但對負責人來說,若選擇於公司投保勞保,則必須負擔被保險人20%和僱主負擔70%,總共90%的勞保費用,比起投保於工會負擔較大。但公司負擔的勞健保支出可以列為公司的費用。
負責人勞健保常見問題 QA
1. 負責人的健保費,可以當作公司費用嗎?
負責人若有正職、兼職工作者,可繼續於職業工會或其他受僱公司投保;若投保在自己公司者,則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規定,負責人、公司需自行負擔全額保費。
2. 負責人的勞健保的投保級距怎麼計算?
負責人健保級距
健保屬於強制加保,負責人必須保在「任職公司」 或「自己公司」。負責人在自己公司加保的健保投保級距規定如下:
- 公司員工數未滿5人,最低級距:36,300元,每月健保費1,877 元
- 公司員工數滿5人以上,需要投保:45,800 元,每月健保費 2,368元
*員工數滿或未滿5人計算標準不含負責人,且負責人的健保不能低於員工最高投保級距。
負責人勞保級距
負責人的勞保不屬於強制加保,可以保在工會、公司、或不繳國民年金,而負責人的勞保最低可以保26,400元的級距,勞保個人負擔581元,勞保公司負擔約2,062元
- 公司只有負責人1人:未僱用員工者不得成立投保單位單獨辦理加保,但可於其他受僱公司、職業工會加保;若員工離職只剩負責人一人,則可繼續在原單位投保。
- 公司員工數在5人以下(1人~4人):負責人可不成立勞保投保單位,自願到工會加保或是在任職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但負責人若投保在自己公司者,則不能低於員工投保級距。
- 公司員工數在5人以上:負責人應依據法規規定設立投保單位,可於公司內投保勞保,員工則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加保。
負責人的勞保最低可以保 26,400 元的級距。 負責人如果是 26,400 元的級距,勞保個人負擔 581 元,勞保公司負擔約 2,062 元 (會因每個公司職災費率不同而有些許差異),兩者加起來會比投保在工會高。 負責人的勞保若投保在公司,不能低於員工投保級距。
3. 公司負責人有兼職,該如何投保?
若公司員工數小於5人者,負責人可於任職公司繼續投保勞保、累積年資。健保部分以自行舉證者為例:
- 若公司只有1人或未僱用有酬人員之自營業主,最低投保金額為33,300元。
- 公司員工數在5人以下者,最低投保金額為36,300元或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
- 公司員工數在5人以上者,最低投保金額為45,800元或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
4. 公司老闆會發現我有負責人的身分嗎?
在3種情況下自己身為公司負責人的事情可能會被公司的人資單位知道,分別是勞健保異動、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和其他公開資料調查,只要投保於原公司且姓名辨識度不高,原公司老闆和人資就不會發現,但若是原公司的勞動契約中有明示,則建議不要以身犯險,以免破壞自己的信譽又吃上官司,可謂得不償失。
負責人勞健保問題交給會計師事務所最放心!
十方廣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一站式服務同時為新創立或外商來台設立的公司,成立勞健保、勞退和就保等相關事宜,可即時為員工和自己加保,對勞雇雙方而言皆有保障,無需負責人親至勞健保局送件或到郵局掛號,快速又便利,亦可節省郵資及交通費用。此外,還整合了新創公司所需要的資源:律師、行銷廣告專家、人事專家及專利分析師等專業人員,讓設立公司不再耗時又勞心勞力,將精力集中在公司營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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